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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6月21日,ST天順公告稱,根據《喀什地區支持新開辟航線專項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暫行)》文件要求,公司下屬控股孫公司新疆漢通跨境物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漢通跨境”)獲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財政局撥付的航空貨運補貼款196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56.15%,上述補助款項已于2023年6月21日劃撥到漢通跨境相關資金賬戶。
ST天順表示,上述補助與漢通跨境的日常經營活動相關,屬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不具有可持續性。同時,上述政府補助為2022年度已確認但尚未收到的航線補貼款項;上述政府補助的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的結果為準。
雷達財經注意到,今年4月24日ST天順公告稱,經自查,控股股東通過第三方供應商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經了解,資金主要用于經營周轉。根據初步自查的情況,占用期間為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累計發生金額約2.8億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占用資金及相關利息已經全部償還給上市公司,目前資金占用余額為零。
由于控股股東資金占用事項的發生,導致ST天順2022年度被大信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8.1 條第(四)款規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或者鑒證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因此自2023年4月28日起,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天順股份”變更為“ST天順”。
對此,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索賠。凡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4日買入,且在2023年4月24日收盤時依舊持有ST天順的受損投資者,有權利進行索賠。免費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進行索賠登記。
6月12日晚間,ST天順在回復深交所年報問詢函時稱,公司主要通過下屬天匯公司向第三方供應商支付預付款以鎖定煤價和貨量向下游客戶供貨。上述業務是公司煤炭貿易業務的正常開展,期間公司并不知曉控股股東與第三方供應商也存在貿易往來,且大股東資金占用是在會計師穿透后才予以確認,公司事先并不知情。
天眼查資料顯示,ST天順成立于2008年,注冊資本1.09億元,公司主要從事大宗貨物和大件貨物的第三方物流和供應鏈管理業務,業務范圍涵蓋第三方物流、供應鏈管理、物流園區經營、國際航空物流、國際鐵路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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