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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找明星代言看風頭也要防風險
7月1日晚,北京廣告協會明星代言規范委發布關于對中國內地男歌手蔡某某輿情發酵的風險提示:近日,中國內地男歌手蔡某某事件逐漸發酵,該事件有進一步炒作及擴大趨勢,請相關品牌方、演藝經紀公司、MCN 經紀機構對中國內地男歌手蔡某某做好風險把控。
蔡某某的事情現在可謂一地雞毛,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但北京廣告協會的提示,不失為一種參考。作為一個具有影響力的協會組織,不會憑空發布這樣的預警,一定是審慎而負責任的。這不是跟某個明星過不去,而是在為與蔡某某相關的市場主體考慮,也是在為廣告市場的健康發展負責。
明星即流量,明星即銷量,明星即利潤,這也是品牌方不惜巨額廣告費請其代言的目的所在。可回報總是與風險成正比,想要多大的回報,就要承擔多大的風險。舞臺上光鮮亮麗的背后,可能是齷齪下流;風頭無兩的下一站,可能是遭人唾棄。不能因為一個代言人而玷污品牌形象,于是往往是東窗事發之日,便是合作方發嚴正聲明解除合作關系之時。即便如此,明星塌房給合作商帶來的損失也是巨大的,除了經濟上的直接損失,品牌形象上的破損更是難以估量。
近年來,違反行業規則、個人私德失守,甚至越過法律底線的演藝明星不在少數。與其事后匆忙應對,不如提前做好準備,這正是北京廣告協會明星代言規范委發布提示的價值所在。下一步的合作不妨先等等,相關的演出計劃可以先放放,托底的替代方案可以先做好。這時候靜觀其變,少投入一些,多防范一點,也不至于到時候產生更大的損失。事實上,蔡某某參加的一些節目,還有他的一些作品,正在被合作方陸續下架,這未嘗不是一種信號。
當然,風險提示不是對該事件定性,更非相關職能部門的蓋棺論定,不能心存僥幸,也不必過分解讀。近年來,明星代言領域愈加規范,很多品牌商也日益成熟,走上雙方權利與責任更加明確、合同條款更加細致完善的雙贏之路。
頭頂的光環越大,頭戴的緊箍越不能松。作為公眾人物,明星要多一些自律自省的意識,只有在當廣告寵兒的時候把持好自己,才不至于最終淪為廣告商和全社會的棄兒。(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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