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律師回答
1、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被限制減刑,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2、服刑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可以減刑,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3、綜上, 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認真遵守監規還可以繼續減刑,但是服刑期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如果被限制減刑,服刑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八條、第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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