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近年來,家電維修服務行業亂收費行為時有發生,坐地起價、混合標價、捆綁搭售等行為多遭市民吐槽。近日,為進一步規范家電維修服務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完成了《北京市家用電器維修服務明碼標價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中要求家電維修收費需明碼標價,維修人員應在服務前主動向消費者出示明碼標價的內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目前,征求意見稿正在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官方網站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征求意見稿中首先明確,家電維修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據經營服務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依法自主制定。雖然價格是自主制定,但家電維修服務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依法公開標示家電維修服務的價格等信息。實行明碼標價時,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行業特點等實際情況,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明碼標價的內容應包括哪些?征求意見稿中也進行了列舉。如: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價格或計價方法。家電維修服務經營者有償提供修理輔料、零配件或者銷售其他產品時,應當標示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等信息,不得漏標。同一品牌或者種類的產品因顏色、形狀、規格、產地、等級等特征不同而實行不同價格的,應當針對不同的價格分別標示品名。根據不同交易條件實行不同價格時,應當標明交易條件以及與其對應的價格。相關服務或者產品的價格發生變動時,家電維修服務經營者應當及時調整相應標價,并保存有關價格資料,以備查證。
針對維修人員要價信口開河的情況,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家電維修服務經營者及其維修人員,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提供服務或者出售相關產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提供上門維修服務的,維修人員應當在服務前主動向消費者出示與在其經營場所明碼標價內容一致的價目表或價格手冊等,以便于消費者選擇、查詢;提供上門維修服務或加急服務、夜間服務、高空作業服務等相關特殊服務的,依法單獨收費或者加收費用的,應當按規定明碼標價并在上門前或者服務前主動告知消費者,經消費者確認后方可提供相應服務并收費;家電維修服務經營者實行先消費后結算的,應當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結算清單,列明所消費的服務項目、價格以及總收費金額等信息。(王薇)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