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東南網6月25日訊(本網記者 盧金福)近日,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總工會、福建省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福建省工商業聯合會等三方四部門下發《關于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在全省各類企業持續推進創建活動,推動企業貫徹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健全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促進和諧文化建設。力爭到2027年底各類企業及企業聚集區域普遍開展創建活動,實現創建內容更加豐富、創建標準更加規范、創建評價更加科學、創建激勵措施更加完善,創建企業基本達到創建標準,和諧勞動關系理念得到廣泛認同,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進一步形成。
根據《實施意見》企業創建的重點內容為,建立健全企業黨組織,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中把關定向、團結凝聚各方力量的作用。全面落實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加強企業民主管理,依法保障職工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職業技能培訓等基本權益。建立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和正常增長機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強化勞動爭議預防,促進勞動爭議協商和解。加強人文關懷,培育企業關心關愛職工、職工愛崗愛企的企業文化。
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創建的重點內容這,健全工業園區、街道(鄉鎮)黨委領導的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機制,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推動轄區內企業普遍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建立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加強勞動保障法律宣傳、用工指導服務,搭建勞動關系雙方溝通協調平臺,及時預防化解勞動關系矛盾。布局勞動關系基層公共服務站點,為企業和勞動者提供一站式、智慧化、標準化勞動關系公共服務。2023年,全省培育推樹4個基層勞動關系公共服務樣板站點,增強基層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治理能力,暢通勞動關系基層公共服務“最后一公里”,并根據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評估情況,向全省總結推廣有關經驗做法。根據本地企業的類型、分布、職工人數和勞動關系狀況以及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工作基礎等,分類培育,分步推進。
《實施意見》提出,建立創建單位定點聯系培育機制,加強日常跟蹤服務和監督管理,督促創建達標單位在持續鞏固已有成效的基礎上,不斷提升創建水平。健全勞動關系和諧單位的動態退出機制,由市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采取抽查、普查等方式,充分利用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案件以及群體訪、群體性事件、集體停工事件等信息,加大動態精準核查力度,定期對已命名的勞動關系和諧單位進行核查。對存在不簽勞動合同、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超時加班、拖欠工資等構成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以及引發較大影響的勞動關系群體性事件、極端惡性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負面網絡輿情的省級勞動關系和諧單位,由市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報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審議同意后,取消命名,收回銘牌,并向社會公布。
根據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統一安排,每三年開展一屆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采取先創建后評選認定的方式,每二年組織開展一屆省級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對創建活動中表現突出的企業、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命名為“全省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業園區、鄉鎮(街道)”,開展頒授銘牌活動,并向社會公布名單。推廣總結典型經驗和做法,發揮先進示范引領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創建局面。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化人社公共服務方式和手段,開展一對一用工“診斷”,提供定制化企業薪酬數據服務,開通人社公共服務經辦快速通道,優化各項補貼申領和辦理流程,及時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對達到創建標準且符合守法誠信等級要求的企業,適當減少勞動保障監察和社會保險稽核日常巡視檢查頻次;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構主動上門開展政策調研指導,對辦理勞動爭議案件開辟綠色通道。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建立創建活動工作目標責任制,將創建活動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各環節,明確責任主體、重點任務、時間進度、保障措施,確保創建活動落地落實落細。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不同規模、不同行業企業特點,進一步規范創建標準、豐富創建內容、改進創建評價、完善激勵措施。探索開展創建和諧勞動關系行業,拓寬創建范圍。行業系統可根據本行業實際,深入開展行業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