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老人立遺囑在家,也可以是其他地方,我國法律并沒有限制遺囑訂立的時間與地點。 找法網提醒您,遺囑人沒有遺囑財產可以根據法定繼承來分配遺產,或者遺贈扶養協議來繼承。
二、立遺囑公證需要的手續如下:
1.立遺囑人明確遺囑內容后,親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2.立遺囑人攜帶身份證明材料、遺囑中分配的財產的產權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的材料,親自前往公證處辦理公證;
3.公證處受理后,立遺囑人清晰闡述其遺囑意愿,并由公證人員負責記錄;
4.領取公證書正本和若干副本。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委托、聲明、贈與、遺囑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三、公證遺囑時效在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只要沒有新的有效遺囑推翻該遺囑,該公證遺囑一直有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