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股票 上市公司 觀點 論壇 投資 博客 理財 保險 外匯 期貨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14周歲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的主體。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關鍵詞:
具有搶劫罪的特點和侵
具有搶劫罪的特點和侵害罪的構成 觀熱點
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臨沂商管集團消防技能“大比武
辛集市迎來河北省首屆服裝服飾博覽會|世界觀察
儲能中標丨河南鶴壁100MW/200MWh集中式電化學儲能施工評
山東 | 山東新經濟發展如何?從這份獨角獸榜單看門道 熱訊
觀速訊丨今天來聊一聊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激光雷達感知系
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
關于我們| 聯系我們| 投稿合作| 法律聲明| 廣告投放
版權所有 © 2020 巴山傳媒
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網站聲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許范圍內服務!
聯系我們:435 227 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