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政府質量獎是寶山區在質量領域設立的政府性榮譽,是寶山區政府深入推進質量強區戰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重要舉措,主要授予質量管理水平卓越、具有創新性、示范性、推廣性的先進質量管理模式以及對促進高質量發展做出貢獻的先進質量管理成果,激勵在本區質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績效的組織、個人。
目前
寶山區政府質量獎已開展四屆評選
(相關資料圖)
共表彰25個組織、9名個人
2023年
寶山區第五屆政府質量獎評選工作正式啟動
開始接受申報
歡迎寶山各類優秀組織和個人參與申報
質量寶山
因你而精彩~
申報時間
截至8月31日。
獎項設置
寶山區政府質量獎設“區長質量獎”“質量金獎”兩個類別,均分為“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和“先進質量管理成果”。組織可申報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個人可申報先進質量管理成果。
申報條件
組織:在本區登記、注冊,正常運行三年以上,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具有標桿示范意義,近三年來主要經濟、社會效益指標和質量水平處于本區領先地位。不得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其它規定的行為。
個人:從事質量相關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卓有成效的質量管理理論研究成果或豐富的實踐經驗,所屬的組織近三年內無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
獎項內容和申報條件詳見《上海市寶山區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
申報材料
各類組織和個人申報應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報表
申報組織和個人應如實、完整地填寫《上海市寶山區政府質量獎先進質量管理模式申報表》或《上海市寶山區政府質量獎先進質量管理成果申報表》。
(二)概述
申報組織概述內容根據GB/Z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錄B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000字);并提煉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字數不超過1000字)。
申報個人概述內容根據DB31/T598《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報批稿)附錄D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000字);并提煉先進質量管理成果(字數不超過1000字)。
(三)自我評價報告
申報組織對照寶山區政府質量獎組織評審標準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的具體要求,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進行評價說明。其中醫療機構可根據DB31/T1153《醫療機構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編寫;小企業類組織可根據DB31/T1153《小企業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編寫。盡量使用數據和事實進行評價說明,必要時可使用圖表,字數不超過三萬字。
申報個人對照DB31/T598《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報批稿)的具體要求,逐條用數據和事實進行評價和說明,字數不超過兩萬字。
(四)證實性材料
申報組織證實性材料包括經審計的近3年財務報表(加蓋公章)、營業執照、榮譽證書、質量信用報告、社會信用報告等及申報組織推動質量管理水平提升取得實效的資料復印件。
申報個人證實性材料包括所在組織營業執照、申報個人從事質量管理或有關工作取得實效的材料復印件。
以上申報材料中(一)(二)(三)需合并成冊,證實性材料單獨成冊,普通A4紙雙面印刷、軟封面裝訂、字體為宋體小四號、行距1.5倍。
申報程序
申報組織或個人經所在街鎮(園區)或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后將材料提交至區審定辦。其中,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三份(證實性材料一式兩份);電子版一份(含所有申報材料、證實材料),通過U盤或電子光盤報送。
資料獲取
本屆政府質量獎涉及的管理辦法、評價標準、申報表等資料可點擊閱讀原文下載。
聯系方式
區審定辦地址:寶山區漠河路600號東鼎國際大廈A座2504乙
聯系人:李老師張老師
聯系電話:56677880—80079/80081
(來源:上海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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