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從2022年銀行理財大幅度凈值回撤和大幅度虧損的情況看,銀行理財投資者受傷嚴重,很多人發現低風險理財即R2風險等級的理財產品虧損嚴重,風險與收益嚴重不對等。
有朋友想知道,我們應該向銀行討說法嗎?我們如何向銀行討說法呢?
整體來說,從目前的體制設計和管理規定上說,銀行理財投資者還無法向銀行理財機構討說法,畢竟目前的產品設置是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擔,所以最終的虧損風險也是由投資者最終承擔了風險。
但是如果銀行理財存在以下問題,投資者是可以向銀行討說法的:
一是銀行理財在銷售時沒有提示風險。銀行理財投資有風險,但是一些銀行理財銷售時刻意回避了風險,甚至有的銷售人員以不會虧損、保本保息等誘導投資者購買,遇到這樣的情況,在理財產品虧損時可以向銀行討說法,或者起訴要求銀行進行賠償。
二是如果銀行在投資管理上有違規操作行為,理財投資者可以向銀行要求賠償。銀行理財“風險自擔”的前提是“賣者盡責”,而如果銀行理財投資者有違規行為,則表示沒有盡到“賣者盡責”,所以,如果理財產品虧損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銀行賠償。
三是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時沒有盡責。有的銀行理財銷售人員故意混淆銀行理財與銀行存款的區別,以理財業績比較基準與銀行存款利率進行比較,甚至是推薦銀行更高利率的產品來推銷理財產品,帶有欺騙投資者的嫌疑,所以在理財產品虧損時可以投訴甚至起訴要求銀行賠償。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