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看守所能待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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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能待多久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法律規定,理論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但我國目前以來,尚無先例。一般刑事拘留及批準逮捕:一般14天,最長37天。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二、進看守所有可能無罪嗎
找法網提醒您,進看守所有可能無罪,只有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的,犯罪嫌疑人才會被認定為有罪,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
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三、進看守所要多久才判刑
進看守所要六個月左右才有可能會判刑,且并不是所有被羈押在判處所的人員都會被判刑。對于需要量刑的情形時間計算具體如下:
1.在看守所五六個月才會判刑。我國法律上對待判刑這一流程是比較謹慎的。
2.審查的時間一般為1個月,主要是再次確認事實的真相,對需要對事件負責的人進行進行一個總結,分清楚哪些人是受害者,哪些人是造成傷害的人,也就是犯人。
3.人民法院審理的時間在1個月到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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