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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南寧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訴訟結果公告。
觀點新媒體從公告中獲悉,南寧百貨近期收到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22)桂01民終6413號《民事判決書》。
據了解,2021年5月,南寧百貨因與南寧市標特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特步公司)發生合同糾紛,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西鄉塘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確認標特步公司應支付我公司未完項目改造(維修)費用及違約金,并賠償經濟損失。
2022年4月,南寧百貨收到西鄉塘法院送達的(2021)桂0107民初7374號《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1.確認標特步公司相對于南寧百貨應承擔的市建·世貿西城未完成項目改造(維修)費用為3508479.87元,應承擔的違約金為701695.97元;2.駁回南寧百貨的其他訴訟請求。
因不服一審判決,南寧百貨以及標特步公司于2022年5月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23年6月,南寧百貨收到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桂01民終6413號《民事判決書》。法院認為南寧百貨及標特步公司的上訴請求均不能成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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