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房地產報》提到:“應當給予開發商更大的自主定價權,允許開發商以降價促銷的方式展開自救,以盡快回籠資金。”
經濟觀察報也發布了文章《是時候放開房價“限跌令”了》。
【資料圖】
我們還注意到有相關報道:
雖然還沒有城市明確提出將放開限跌,但這種團購房優惠不計入房價跌幅范圍的操作,開始多起來了。難道“限跌令”要取消?
筆者認為限跌令是不會取消的,起碼在明面上不應該取消。
一旦取消限跌令,就意味著允許房價市場化。按照當前的經濟形勢,房價大概率會馬上下行,而且估計幅度也一定不會太小。
房價大幅下行帶來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
那些已經購買了房子的業主來營銷中心來鬧事的問題,都是小問題。對整體金融系統的影響才是最大的問題。
有質押物才能貸款!
不管怎么說,在社會信用體系下,房產是有金融屬性的。
信用貸款能貸得了多少呢?
懂的都懂。
所以,還是得有質押物。
原來按照市場房價評估而質押出來的貸款。如果房價下行,銀行是會要求償還差額或追加抵押物的。
特別是這種質押貸款是短期的,半年至三年期是常態。
為什么今年7月的社會融資那么難看?
大部分的原因是,企業還了今年半年期的貸款后,想再重新抵押,就借不到原來那么多錢了。
借不到那么多錢,應對起經營規模就很困難了。
為什么借不到?
就是因為抵押物不足值。房價都下行了,怎么可能還能貸到原來相同額度的貸款呢?
企業現金流出了問題,可能隨時面臨生存考驗。
如果企業都不復存在了,職員的工作又如何保障呢?
沒有了工作,又何來收入?
取消限跌令將帶來的一系列連鎖反應的影響是巨大的!
所以說,限跌令不是不取消,而是不能取消。
但是看過中指研究院的樓市成交報告的,都知道今年全國的房產成交數量都已經跌成什么樣了。
也可能正因如此,才有了明知團購買房有可能隱藏炒房操作,也依然提出團購買房不受房價跌幅限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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