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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有網友發文稱,自己在2022年1月被江蘇揚州蔣王派出所一王姓民警強奸,且在報警后,該民警未受到任何處理。28日,該網友再次發文稱,警方告知她已對王姓民警進行了調職處理,但案件無法被定性為強奸,理由是反抗不夠激烈且身上沒有皮外傷。
目前,揚州市公安局和市紀委監委正在介入調查此事。
正觀視評:
看了該女子的文章內容,真的是難以置信。根據當地警方的回應,王姓民警確實和該女子發生了關系,這一點毋庸置疑,問題是,究竟是不是強奸?該女子明確表示是,也報了警,警方為何沒有立案調查?難道僅憑“反抗不夠激烈”“沒有皮外傷”就能否定女子的證詞?這顯然站不住腳,甚至有些荒唐。
該女子文章中還提到,她報警后,警方對其進行了長達十二小時的筆錄,期間拒絕了她拿回手機與家人取得聯系的要求。筆錄時,警方一直試圖引導她是自愿發生關系,并且在筆錄結束送她到酒店休息時,還派人監視。
這些情況是否屬實?如果是真的,那么警方的處理過程是否符合規定?王姓民警的行為無法被定性為強奸,究竟是因為證據不足,還是因為王某的民警身份影響了警方判斷?這其中是否存在處理不公正、徇私情的情況?
該女子的說法,畢竟只是一面之詞,我們當然不能完全采信。但作為當事方,揚州警方顯然需要出面回應,公布更多細節,否則難免陷入被動。目前當地紀委已介入調查,希望能盡快撥開迷霧,還原事實真相。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當地公安機關形象受損。(陳若松)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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