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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6月28日,記者了解到,近期,海南家佑實業有限公司因存在3項安全隱患問題,被罰款3.8萬元。
5月4日,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海南家佑實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管理類和警示標志類違法立案調查。調查結果指出,海南家佑實業有限公司礦區、生產車間存在乙炔瓶和氧氣瓶存放場所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乙炔瓶和氧氣瓶未保持安全距離,破碎車間卸料口處防護欄缺失3項安全隱患問題。
據悉,針對海南家佑實業有限公司存在上述3項安全隱患問題,6月12日,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海南家佑實業有限公司作出罰款3.8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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