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公安部門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ST銀河投資者索賠仍在征集中)
10月12日,ST銀河(000806)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北海市人民檢察院9月28日出具的《審查起訴階段委托辯護人/申請法律援助告知書》,稱公司已由北海市公安局移送北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告知書》顯示,北海市人民檢察院對徐宏軍、潘琦等3人、銀河生物產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銀河天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河集團”)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一案已經收到北海市公安局移送起訴的材料。
往前回溯,ST銀河于2020年6月收到廣西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經查明,ST銀河存在諸多違法事實,包括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信息、未按規定披露銀河集團所持ST銀河股份被司法凍結事項。
自證監會處罰下達后,陸續有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ST銀河2020年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4月30日,起訴ST銀河的原告101人,起訴ST銀河、銀河集團的原告68人,起訴ST銀河、高管的原告3人,以上合計原告172人,金額4137.88萬元。已收到撤訴裁定的有89人,金額合計1116.05萬元。網上查詢撤訴但暫未收到撤訴裁定書的有33人,金額合計339.65萬元。
近期,由吳立駿律師代理的21名投資者訴ST銀河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獲南寧中院受理。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4日上午期間買入ST銀河,且在2019年1月24日上午收盤后仍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今年9月,ST銀河收到廣西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廣西證監局指出,公司在2020年度財務報表編制過程中發現會計差錯更正事項,并對相關會計差錯事項進行更正:追溯調整2018年凈資產、凈利潤、利潤總額448.25萬元,追溯調整2019凈資產2.18億元,凈利潤、利潤總額2.13億元。廣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外,ST銀河2021年半年報顯示,因違規對外擔保、控股股東資金占用等事項引發多起訴訟仲裁,導致部分銀行賬戶、子公司股權被凍結。ST銀河在8月31日披露的《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公告》復函中披露,截至2021年6月30日,因案件訴訟導致公司19個銀行賬戶被凍結,凍結金額84.80萬元;公司名下的土地、子公司的廠房設備等生產資料被多輪查封、凍結,賬面價值合計19666萬元,已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一定負面影響。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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