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錢不還被法院強制執行怎么辦
欠錢被強制執行了的解決辦法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欠錢被強制執行了,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的,可以通過執行相關義務,來解除相應的強制執行措施;
2.被強制執行了,也可以申請與申請人和解,再通過執行和解協議的方式,履行相關義務;
3.被強制執行的措施包括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等。
二、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具體如下: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天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采取強制措施,如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等。
三、在我國強制執行會涉及配偶嗎
找法網提醒您,一般情況強制執行是不會涉及到配偶的個人財產的,如果執行的原因跟配偶沒有什么關系,是不可以執行配偶的財產的。如果確認債務性質為夫妻共同債務,被執行人配偶應為連帶債務人,但要執行被執行人配偶名下財產,首先要解決執行名義的問題。
生效裁判文書往往不對債務的性質作明確的表述,也不表述被執行人配偶應承擔義務。依據債的相對性,按照法律文書的既判力原則,被執行人配偶不是償債主體。然而基于相關法律事實的認定,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會對被執行人配偶名下財產予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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