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這句話,出自春秋時期成書的《禮記》。
2、自秦漢以來,對這句話的解釋都是“庶人沒有資格受禮遇,大夫擁有特權不受刑”,把“下”作“下到”,“上”作“上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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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這種解釋,與原話的本來意義是違背的,這是“以封建的特權觀念去解釋帶有原始性質的、以天神報這為根據、以血緣宗親行正義的遠古刑禮觀的一種誤解”。
4、 首先,從先秦人的字句上看,“上”“下”二字,意作鄙視、重視。
5、如“以高下下,以男下女”,其高下之之間的“下”與男女之間的“下”,均為卑賤意。
6、《論語》的“惟上智下愚不移”,其“上”與“下”也作重輕意解。
7、《禮記》的“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其“上”“下”二字取義,與上列句式相同,意為尊卑之意。
8、 其次,從血緣宗親社會的刑禮觀上看,遠古時代,社會的所有成員,為了本血緣宗親的興旺發達,子孫繁衍,都要嚴守人所共循的禮制刑法,誰也不能特珠。
9、堯舜時,舜讓鯀治理水患,鯀沒有治好,鯀就受到了死刑處分。
10、舜讓位于禹后,禹對于執法刑父的皋陶不但重用,而且友情勝舊。
11、當時刑禮保持公正與威嚴,即便是首領也不例外。
12、所以這句話,應為“禮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
13、 當然,這句話到了封建社會變成了因人論罪,禮成了尊上卑下、刑變為宥貴殘貧的封建特權階層的私器。
14、但這句話是與后世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脈相承的。
15、正確的解釋應為: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責,庶人因忙于生計和沒有條件置辦行禮用的祭品,故而對庶人不作某些禮的要求。
16、“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這句話,出自春秋時期成書的《禮記》。
17、自秦漢以來,對這句話的解釋都是“庶人沒有資格受禮遇,大夫擁有特權不受刑”,再加上“法不施于尊者”解釋成法律不施加于地位尊貴的人身上,這樣就把“下”作“下到”,“上”作“上到”解。
18、這種解釋,與原話的本來意義是違背的,這是“以封建的特權觀念去解釋帶有原始性質的、以天神報這為根據、以血緣宗親行正義的遠古刑禮觀的一種誤解”。
19、 錢文忠教授在《百家講壇》講《三字經》中新解“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20、”錢文忠教授認為,“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上”是“優待”的意思,“下”是“排斥”的意思,整句話意思是:士大夫也不會量刑上受到優待,老百姓不被排斥在禮儀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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