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汽車工業高速發展、家用車日益普及,機動車逐步進入更新換代高峰期,報廢機動車數量逐年增加,回收拆解行業隨之發展壯大,而與此同時,該行業的環境污染問題也日益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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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態環境廳等7部門印發《浙江省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環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聚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突出性、普遍性和反復性污染問題,明確實施全行業環境污染整治,將于7月15日起施行。
針對該行業廢液滴漏、水污染物排放問題、粉塵污染、危廢貯存處置不規范等突出問題,《方案》提出八項整治任務↓↓
引導產能布局均衡化
針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企業低水平重復投資、惡性競爭、產能過剩問題,各設區市要開展報廢機動車總量和拆解能力摸底排查,掌握行業規模及拆解能力基本情況。
要進一步完善回收拆解行業準入和退出機制,各設區市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測,適時發布產能預警信息。
推動生產經營規模化
針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存在“低、小、散”、行業集中度不高等問題,各地要嚴格執行《浙江省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暫行實施辦法》《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加強回收拆解企業場地條件、裝備水平和技術條件等資質認定把關。
鼓勵規模大、技術強的回收拆解企業跨區域拓展回收服務范圍,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務水平,推動回收拆解行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
鼓勵工藝流程自動化
針對拆解工藝主要依靠“人工+機械輔助”的傳統拆解方式問題,各地要鼓勵回收拆解企業優化自動化工藝流程設計,新改建龍門剪、解體機等作業生產線,全面提升報廢機動車拆解自動化水平和精細化程度。
實現污染排放清潔化
針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存在固廢露天堆放、“跑、冒、滴、漏”現象嚴重,廠容廠貌較差,污染防治工作粗放等問題,各地要督促回收拆解企業落實《污染控制技術規范》有關拆解污染防治要求,設置符合要求的拆解產物堆放場所,嚴防露天堆放;嚴格落實拆解過程中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強廢水、廢氣排放以及土壤、地下水污染監測,依法貯存和處置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
促進拆解產物資源化
針對拆解材料利用精細化程度不高的問題,各地要督促拆解企業做好可利用零部件拆卸管理,做好精細拆解,對拆解中的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和塑料、橡膠、玻璃等進行末端分選,鼓勵回收拆解企業與下游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建立緊密的利益共享機制,推動回用件高效流通,促進資源高效再利用。
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具備再制造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再制造予以循環利用。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應交售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建立的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或者符合國家對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有關要求的梯次利用企業,或者從事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的企業。
推進拆解作業規范化
針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內普遍存在拆解流程模糊、分工區域不明、拆解作業粗放等問題,各地要指導企業在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的過程中加強落實《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關于回收技術、拆解技術、貯存技術,以及安全環保要求等規定。進一步提升和規范拆解作業能力,深化行業企業軟硬件改造提升。
推動報廢注銷數字化
推動整合優化“車輛注銷一件事”應用場景,推進部門數據共享,將車輛報廢申請、回收企業選擇、車輛注銷登記等服務集成到“浙里辦”客戶端,實現車輛報廢注銷全流程“掌上辦”。
促進聯動監管常態化
各級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會商機制,加強回收拆解企業監管信息共享,研究部署行業發展、污染防治等重點工作。
各市要強化回收拆解行業多部門聯合督導執法機制,重點打擊非法拆解、超標排污、非法處置固體廢物等行為,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方案》提出,省生態環境廳將各地實施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污染整治情況,作為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內容,納入“美麗浙江”建設年度考核,并通過省委“七張問題清單”正反兩類典型案例,進行跟蹤問效。
原標題:《針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污染問題,浙江7部門聯合開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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