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游甘孜消費券組團獎補怎么申請?
(資料圖)
答:旅行結束后15日內填寫“旅行社組團赴甘孜旅游獎補資金申報表”“甘孜旅游獎補資金確認單”,向甘孜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遞交紙質版資料和掃描電子版資料。
印證資料為:
1、符合條件游客的印證材料(身份證或在路橋區工作證明或在商會會員企業工作證明等);
2、旅行社資質合法印證材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是否年審等);
3、全國旅游團隊服務管理系統電子行程單;
4、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旅游團隊名單表及保險單。
5、所有印證材料加蓋旅行社公章。
組團社為臺州市注冊或在臺州有經營場所,合法正常經營的旅行社,按照符合活動對象的游客數量,在甘孜縣范圍內住2晩及以上獎勵旅行社100元/人次。
旅游團隊服務要求
1、組團旅行社是指臺州市注冊或在臺州市有經營場所,合法正常經營的旅行社;
2、落地旅游服務單位是指甘孜縣轄區注冊,合法正常經營的文化旅游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接待服務,保證旅游接待質量,落地接團實施方案由落地文化旅游服務單位擬定,經甘孜縣文旅局審核后方可實施;
3、必須為品質旅游團。“萬人游甘孜”活動團隊,旅游合同文件須明確具體接待標準,不得擅自變更旅游合同內容,堅決杜絕“消費團”“購物團”“低價團”等國家文旅部明文禁止的不良旅游團隊現象;
4、旅行社應及時對接甘孜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根據總體安排,制定執行實施方案及實施進度表,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做好風險防范。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