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官網了解到,2023年度居住社保積分入戶申報工作將于6月27日9時正式啟動,入戶指標共2萬個,申請統一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人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官網,進入“個人業務”—“戶籍遷入”欄目,選擇“積分入戶”進行網上申請,或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進入“政務服務”—“戶籍遷入”欄目,選擇“積分入戶”進行網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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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21年至2022年積分入戶因政策修訂原因暫停實施兩年。2023年初,市發改、公安、人社三部門聯合印發了新修訂的《深圳市積分入戶辦法》,2023年度積分入戶申報工作將于6月27日正式啟動,入戶指標共2萬個。
積分入戶是指對持有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按照積分制要求進行積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審批入戶。積分入戶是有條件的,申請積分入戶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齡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三)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連續滿5年或合法租賃住所年限連續滿5年;
(四)依照法律法規正常繳納深圳市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年限累計滿5年;
(五)無刑事犯罪記錄,且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積分入戶指標由居住情況、參加社會保險年限情況、見義勇為、負面行為、違法行為等指標組成,入戶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累計積分。市發展改革部門、市公安部門將根據計劃執行情況適時對積分指標及分值、負面行為清單做動態調整。
辦理積分入戶人員應向市公安部門提出入戶申請,其積分信息統一納入深圳市積分入戶信息庫,按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市公安部門根據入戶申請人員積分分值排名和年度積分入戶指標,確定正式入戶人員名單,并及時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公示期滿后,正式入戶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市公安部門提交相關入戶材料。審核通過的,辦理相關入戶手續。公示期間,入戶申請人員對公示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市公安部門申請復核,同時提交相應復核材料。
深圳特區報記者 戚金城
(來源:讀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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