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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亢
6月26日,泰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關于公布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月工資基數和月繳額上下限的通知》。《通知》顯示2023年度泰安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標準調整。具體如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350號)《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于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及有關規定,現將2023 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標準通知如下:
1、月繳存工資基數上下限。根據泰安市統計局提供的2022年泰安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21﹞169號),2023年度泰安行政區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工資基數上限為20925元,月繳存工資基數下限為:泰山區、新泰市、肥城市1900元,岱岳區、寧陽縣、東平縣1700元。
2、月繳存額上下限。根據《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泰財住房﹝2013﹞4號)規定,我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為各5%至12%。因此,2023年度泰安行政區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單位和職工分別為2511元;最低月繳存額單位和職工分別為:泰山區、新泰市、肥城市95元,岱岳區、寧陽縣、東平縣85元。
來源:泰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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