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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 文|馮秀語 編|深海
7月2日晚間,ST步森公告稱,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3]15號)。
經查明,2021年1月22日,步森股份控股股東東方恒正所持公司全部股份2240萬股被司法凍結,占公司總股本的15.55%。2021年6月,步森股份時任董事長王春江、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優知悉上述凍結情況。步森股份遲至2021年12月29日才發布《關于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股份被凍結的公告》。
2022年1月18日,步森股份時任董事趙玉華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期間王春江實際履行董事長職責,知悉該情況。遲至三個多月后的2022年4月22日,公司發布《關于公司非獨立董事離職的公告》,披露趙玉華因個人原因辭去董事職務。
2022年4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對步森股份時任實際控制人王春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收到處罰后,王春江未及時告知公司,導致公司遲至2022年4月16 日及22 日披露上述相關情況。
步森股份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21年半年報中披露東方恒正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22年半年報及年報中披露報告期內董事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浙江步森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王春江給予警告,并處以12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7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秘張優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雷達財經注意到,這并不是ST步森及相關人員首次因上述事項被罰。公司及相關當事人還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過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浙江步森服飾股份有限公司、王雅珠、肖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35號)。公司、王雅珠(王春江丈母娘)、肖夏(現任董事)被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天眼查顯示,ST步森成立于2005年,位于浙江省紹興市,注冊資本1.44億元,公司堅持男裝品牌服裝的設計、生產和銷售為核心,以“步森男裝”為主打品牌,以“舒適商務男裝”作為產品核心理念,推出了多類別、多款式的商務休閑男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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