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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駐馬店一學校強制訂牛奶的事情引發(fā)人們的關注。
據(jù)悉,在9月7日,一名家長在網(wǎng)上爆料,駐馬店正陽縣王勿橋中心小學的老師在是生的微信群中發(fā)布通告,聲稱根據(jù)上級指令,要求本學期每個學生都要訂牛奶,酸奶全份4箱,共440元。
此后,這名老師還表示,為了給家長緩解經(jīng)濟壓力,特地降低了要求,每個人只需要訂3箱牛奶,共330元。并要求每個家長積極訂購,沒條件也要創(chuàng)造條件。
這樣的微信截圖曝光之后,也有引起了人們的不滿,什么叫沒條件要創(chuàng)造條件,這與逼迫家長購買物品又有什么區(qū)別?而且正常情況下,哪里的酸奶一箱能價值110元,這難道是學校或者老師窮瘋了,想要用這種手段賺錢?
而此后,該校的校長進行回應,表示訂購牛奶是出于資源,只是老師的措辭不對。而教育的工作人員也表示,他們?yōu)榱藢W生能夠健康成長,確實有要求訂購牛奶,但是必須遵循資源的原則,并認為個別學校的宣傳方法不對,會要求校方及時糾正。
然而,這個事件在公眾的質疑和不滿聲中卻以校方一句輕描淡寫的“老師措辭不當”而草草告終。這不僅讓人對學校的處理態(tài)度感到失望,更凸顯出學校在對待這類問題的輕率與不重視。畢竟,從截圖中的言論來看,那位老師所說的與“自愿購買”有著天壤之別,卻未得到應有的懲戒和道歉。
同時,這個事件也暴露出學校與供應商之間的合作關系可能存在問題。人們不禁質疑,這種合作會不會進一步滋生腐敗和不正當競爭?學校作為教育機構,它的主要職責應該是教書育人,而不是以商業(yè)利益為動機,去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指定的商品。
此外,這個事件還引發(fā)了人們對于更深層次問題的思考:作為教育機構,學校是否應該以教書育人為主要職責,而不是以營利為目的?學生和家長是否應該有權利選擇自己的飲食,而不是被強制購買特定的商品?對此,政府和相關部門也應該引起重視,加強對學校和供應商的監(jiān)管,防止這種強制購買行為的發(fā)生。
同時,學校也應該認真反思自己的行為,加強內部管理,保證教育公平性和學生權益不受侵犯。總之,強制訂購牛奶的事件不僅讓人們看到了個別教師的師德問題,更是引發(fā)了公眾對教育公平性和學生權益的關注。
我們應該呼吁相關部門加強監(jiān)管,確保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時也要提高家長和學生的維權意識,讓他們能夠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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