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北京銀保監局發布《關于規范學生平安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險企及保險中介機構規范公司銷售人員及合作院校人員的行為,保障學生學平險自主選擇權,不得有強制行為。
“學平險”即學生平安保險,是學生在自愿原則下購買的保障在校學生、幼兒的人身意外傷殘、死亡和醫療費用的意外傷害保險。北京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地區學校特別是高校密集,“學平險”對保護學生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發揮著重要作用。為持續規范“學平險”市場,切實保障學生權益,《通知》從宣傳引導、合規經營、自查整改等三個方面要求在京保險機構切實做好“學平險”保險服務。
《通知》要求,各保險機構在推廣學平險業務中,應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一是嚴格規范公司銷售人員及合作院校人員的行為,保障學生的自主選擇權,不得有強制行為。二是嚴格履行說明義務,明確學平險自主自愿的投保原則,并全面告知學平險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重要事項。三是保險公司及其委托的保險中介機構不得違規在保險公司經營區域外銷售學平險產品。四是保險公司應嚴格執行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不得存在侵害投保學生利益的行為。五是保險公司應準確記錄學平險業務財務數據,不得利用學平險違規套取費用,開展不正當競爭。
據了解,9月30日前各保險機構將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的問題應立行立改,并嚴格落實內部問責,及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北京銀保監局將持續監督在京保險機構依法合規經營學平險業務,并將對保險機構違規行為保持嚴查重處高壓態勢,共同維護校園安全、保障學生權益。
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廣大學生及學生家長,投保學平險遵循自主自愿原則,投保時應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充分了解保障權益和雙方義務,并妥善保存保險憑證。發生保險事故后,應第一時間告知保險公司,并在規定時限內按約定提交索賠申請材料,避免自身合法權益受到影響。(聶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