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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持股計劃定價僅為二級市場股價的54.53%,且顯著低于上市公司此前回購股份的出價,中胤時尚(300901)1月8日晚間披露收到關注函,被要求說明員工持股計劃受讓價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變相利益輸送等問題。
回顧前史,2022年8月,中胤時尚計劃使用自有資金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彼時設定回購總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且不超過6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14.1 元/股,回購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截至2022年11月30日,中胤時尚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275.21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15%,最高成交價為9.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8.78元/股,成交總金額為2506.3萬元(不含交易費用)。
2022年尾聲,中胤時尚披露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來源為公司回購專用賬戶回購的中胤時尚A股普通股股票,規模不超過263.2萬股,計劃受讓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為5元/股,為董事會審議本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前1個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盤價的54.53%。
對此,關注函要求中胤時尚結合宏觀經濟環境、公司所處的行業發展現狀等進一步說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受讓價格的定價方法、依據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中“盈虧自負,風險自擔”的基本原則等。
監管層關注到,參與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司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擬認購份額占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總份額的49.2%。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業績考核年度僅為2023年度,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指標為“以2022年的營業收入為基數,2023年公司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5%”。
因此關注函要求中胤股份結合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參與對象的任職情況、崗位職責、對公司的具體貢獻等補充說明參與對象選取的合理性,并補充說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業績考核年份僅為2023年度的原因及合理性;說明完成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是否具有激勵作用。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包括第八條“激勵對象不應當包含監事”、第二十五條“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時限不得少于12個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過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總額的50%”,以及第三十一條“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行權,每期時限不得少于12個月,后一行權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權期的屆滿日。每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比例不得超過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總額的50%”。
關注函要求中胤時尚補充說明公司本次選擇員工持股計劃而非股權激勵計劃的具體考慮,是否存在刻意規避上述《辦法》的情況,并進一步說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是否存在變相利益輸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