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確實按規定臨時停車了,停在黃色線框內,結果被罰款50元,請各位來給我評評理!”6月30日,一名昆明車主在社交媒體平臺貼出自己的罰單,罰單顯示,6月28日19時57分,該車主將車停在了官渡區古渡口路與付家營路交叉路口附近“停車線”內,被以“不按規定停車”罰款50元記0分處理。“誰能告訴我這線是畫了做什么的?請給我一個完整的解釋。”該車主覺得自己被罰有些冤枉。
違法現場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黃色停車標線破損褪色
7月2日下午,記者來到官渡區古渡口路與付家營路交叉路口,在靠近云秀康園1號院出口的路邊,共劃分出19個“停車位”,黃色的停車線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損褪色,有的標線已經明顯不完整。據觀察,該路段并沒有“禁止停車”的標牌或提示,停車線周圍也沒有禁止停車的標志。
記者在現場看到,“停車位”內當時沒有車輛,而在“停車線”后方的路口處,少數車輛正在臨時停車,等待孩子放學。“這邊聽說是要交給交警管理,不能停車了,以前這一路上都有車位,現在只能臨時停一下。”接娃放學的李先生說道。“剛開始說買房子是可以停車的,后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記者隨后來到云秀康園物管處了解情況,也只得到“那條路早就不能停車了”的回答。
交警解釋
小區未清除不規范停車線
“黃線內是否能停車?線是誰畫的?市民該如何辨別以避免處罰?”帶著這些問題,記者聯系了昆明市交警支隊,在短暫的等待后,昆明市交警支隊三大隊六中隊的杜警官來到現場,就該路段有歧義的“停車位”進行解答。
此時距離高峰期還有一段時間,過往車輛較少,杜警官帶領記者來到“停車位”旁。
“首先,這不是國資委審批通過的停車位,按照國資委審批通過的要求,合法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道路一側的白色實線框,臨路一側有規范的停車泊位編號,在合法設置泊位的道路兩端設有道路臨時停車公示牌及相關交通標志,這樣的情況下是一定可以停車的。”杜警官說。
“這條路段之前應該是屬于小區內部管理,停車位也屬于小區規劃,因為臨近學校,早晚高峰我們都會接到違停投訴,處理方式是按照公共通行道路的要求來處理。”杜警官介紹,記者看到,該路段沒有任何形式的圍擋,道路上也未設置進出閘口,路旁的保安亭也早已停用,雖然有“停車位”,但看不到小區管理的情況。
過往的車輛逐漸多了起來,記者觀察到,靠近路口的道路是雙車道,而“停車位”已占據了一條車道,在高峰期,車流相當密集,停車幾乎無法實現,違法停車只會造成嚴重擁堵。“這些車位影響到公共道路通行,小區物業應該及時處理,但到目前為止,沒有覆蓋或清除這些停車標線,誤導了司機。后續,我們交警將會與小區物業對接,檢查相關批文看是否合規,取消不規范的標線。”杜警官說。
交警提醒
交通參與者不能憑感覺行事
記者向杜警官展示了車主在社交媒體曬出的罰單,并詢問在遇到有爭議的處罰時,應該怎么處理,杜警官說道:“建議該車主在交管平臺上申請復議,如果小區沒有合理的組織、引導、規劃車位或設置擋桿,交警在確認實際情況后,會依法處理好該路段停車位歧義產生的問題。”
采訪最后,杜警官建議市民:“不要在這些容易產生歧義的地方停車,盡量在有明顯指示標識的停車場停放車輛。如果需要臨時停放,要選擇國資委報備審批過的泊位停放,避免罰款記分,在沒有相關停車標識的情況下,建議不要隨意停車,這也是在維護自身財產安全。在遇到意外狀況時,例如碰撞、剮蹭等,解決起來也有依據,避免產生法律糾紛。”
“道路交通高速發展下,需要注意的事項越來越多。廣大交通參與者特別是機動車駕駛人,要經常復習道路交通法規知識,在道路上按法規判斷,勿憑感覺,對不能明確判定的標識,一定不要有大概、好像、差不多的僥幸心理,就能避免違法。”杜警官補充道,“在交警平日執法過程中,許多機動車駕駛人都憑感覺、經驗行駛、停車,自己違規了都不知道,在我們講解條例時才恍然大悟。”
(都市時報全媒體記者:王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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