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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數據表明,一臺柴油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尾氣污染物排放量相當于50至80輛中型轎車的排放量。今年1月1日,《合肥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近期,合肥市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依據該條例對某尾氣超標叉車車主依法處罰,這也是該地方條例頒布以來合肥市首起非道路移動機械違法案件。
據了解,8月中下旬,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轄區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監督性執法檢查和抽測。位于宿松路某在建工地內的一臺柴油叉車,排放尾氣中煙度值超過國家有關規定約0.9倍,同時該工地位于合肥市政府公告劃定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內。合肥市經開區生態環境分局在立案調查過程中,綜合考慮當事人積極整改等情形,于9月上旬依據《合肥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對該叉車車主處以法定范圍下限即罰款一千元的行政處罰。目前,涉案叉車已進行維修并順利通過尾氣復測,相關罰款已繳納到位。記者 徐越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