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0月17日,記者獲悉,安徽省衛生健康委日前印發了《安徽省互聯網診療監管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其中明確,省衛生健康委建立安徽省互聯網醫療服務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省級監管平臺”),對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進行監管。
《實施辦法》規定,醫療機構應當主動與省級監管平臺對接,及時上傳、更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相關執業信息,主動接受監督。
《實施辦法》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將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務人員信息上傳至省級監管平臺,包括身份證號碼、照片、相關資質、執業地點、執業機構、執業范圍、臨床工作年限等必要信息,并及時更新完善。省級監管平臺應當與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對接,藥師信息應當上傳監管平臺且可查詢。
另外,醫療機構應當保證互聯網診療活動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省級監管平臺開放數據接口。醫療機構在收到省互聯網診療質量控制中心及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問題反饋后應當及時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上傳至省級監管平臺,同時報登記機關。記者 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