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多位目擊者和幸存者透露,這次踩踏事故發生的原因是有人故意推搡,當時人群陷入混亂,有人在坡路上方高喊“推!推!使勁兒推!”,話音剛落,人群就如多米諾骨牌一樣倒下。截至目前,警方已經對44名現場目擊者進行了詢問調查,還對事故周邊所有可用的監控錄像,包括公共監控、私人監控等52個監控攝像頭的記錄進行了分析調查。
關于踩踏,我們必須明確一個無可爭議的事實。即,發生大面積踩踏是人類獨有的群體行為模式。在自然界,除了大遷徙時特定的險要地勢,我們幾乎是看不到的。
只有“發達的”人類社會才會在普通日常中發生這種慘劇。
大草原上的野牛群,馬群,在季節性的大遷徙過程,甚至在被草原上的獵豹、獅子、鬣狗追逐的過程中,也幾乎沒聽說因為恐慌在奔跑中對自己種群造成踩踏。
蜂群,蟻群倒是經常堆疊的密度很大,但再怎么擠,自身的承重能力也決定了不會發生踩踏的情況。
甚至,不是同一個物種,都極少能見到互相踩踏。西方的斗牛表演,騎手常常被摔下來,甚至被牛角鉆個“對穿”。但除非直接摔在牛蹄下面,牛狂奔停不住被踩到,否則極少能見到被牛主動追踩。更多的是摔傷和頂傷。
這是一種動物本能——只要不是平整的土地,動物都是不喜歡走的。因為遇到“路障”不避開,高速運動時踩到之后會失去平衡。
同樣的,古羅時,騎兵有著驚人的勝率,也并不是靠馬匹“踏”平對手的陣線,而是依靠手上的兵器和著甲的馬胸脯。訓練有素的戰馬尚且不能被人使喚去踩別人,萬物生靈更是如此。
動物世界是不存在踩踏的。那為什么人類會踩踏呢?因為人與生俱來的利己主義。
因為只有人類才會犧牲他人,保全自己。
像獅子捕獵,食草動物拼命的奔跑,能否逃出生天全靠自己的速度。落在最后的被吃掉,跑在前面的成為種群的后繼者,各安天命。絕不會有落后的先把跑得快的干掉給自己留時間。
但人,不是這樣。
所幸,人類雖然危險,但也聰明。
君子擇善而處,我們大多能認清可能誘發踩踏的環境,能夠清楚地觀察危險環境中的危險因素,更能夠及時地抽身離開不參與。
人多的地方不去,這話原本流行在投資圈,現在看,生活里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