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州市中級?民法院審結一起勞動爭議民事案件。王小石(化名)在午休時間,因多次外放玩手機音量太大影響到別人,公司依據《員工工作規則》7次警告未果后將其辭退。王小石認為午休時間有自由活動的權利,便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15萬余元。法院認為勞動者雖然享有休息的權利,但理應以不影響其他人員為前提。因雙方對《員工工作規則》的真實性無異議,公司據此將王小石辭退是合法合理的,遂駁回王小石訴求。

對于這種沒有素質,影響到他人還覺得沒毛病的,回家先自我反思吧! ?
午休時間玩手機大聲外放影響別人,公司給7次提醒了不改……
你們日常應該有遇到吧?真的有部分人就意識不到,在公共場合手機大聲外放,會影響到別人,很不妥。
午休時間多次外放玩手機,音量太大影響到別人,公司警告7次未果后將其辭退;被辭退者認為午休時間有自由活動的權利,起訴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15萬余元……休息時間是你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到別人,還有不少人在公共交通上外放,真不知道是咋想的
關鍵詞:
外放玩手機
音量太大
影響別人
7次警告未果
自由活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