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隔離期下樓開除學籍處分被撤銷#“肅州教育”微信公眾號11月9日通告:11月8日,肅州中學因高某、張某兩名學生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給予其開除學籍(留校察看半年)的處分決定。肅州區教育局經認真研究,認為肅州中學對高某張某兩名學生做出開除學籍(留校察看半年)的處分決定不當,已責令肅州中學撤銷此處分決定,對以上學生進行批評教育。(肅州教育)
在我國,開除學籍已經學校能作出的最重處分了,學生只是在隔離期間下了樓但并未造成任何嚴重后果,就受到了開除學籍的最重處分,真的非常不合理,這完全就是濫用職權、過度防疫、藐視國家法律法規、無視學生合法正當權利,作出這樣過度處分的學校及負責人應該為此受到處分,以儆效尤。
按我國的相關規定,開除學籍是學校做出的最重處分。學生行為惡劣已經構成違法犯罪或已造成嚴重后果的、重要考試作弊或組織考試作弊的、學術作品(畢業論文、學術論文等)剽竊或偽造篡改數據等嚴重學術不端行為的、嚴重影響學校管理秩序造成嚴重后果的、屢次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經過多次批評教育仍不悔改的等惡劣的情況下,才能給予學生開除學籍除處分。
被開除學籍處分的學生,只是違反規定下了個樓,并沒有帶來嚴重后果,也未曾嚴重破壞學校管理秩序,也未被學校進行教育批評之后再犯,最多批評教育就差不多了,開除學籍這樣的處罰真的太重了。
這樣的處分要是不被撤銷,真的就毀了別人學生的一生前程,學生一輩子都留下了污點,作出這樣決定的人良心真的就不會痛么?
疫情防控工作很重要,對病毒必須要嚴防死守,人們也該配合相關部門進行防疫工作,但一定要明白,防控不是為了走防控形式而防控,更不是為了保住某些人烏紗帽、職位、利益而防控,而是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而防控,什么是本什么是末,一定要分清楚,不能本末倒置了。
千萬不能防疫過度,不能一刀切,執行過程一定要講科學、講事實、講法律,必須要以人為本、有溫度、有人性,更不能濫用職權、藐視法律法規、無視人民合法正當權利,防控工作不能凌駕于法律法規之上,更不能建立在損害人民群眾的根本合法合理權利、根本利益和生命安全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