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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馬鞍山市一名拾荒老人錯把放置路旁等待安裝的信號燈當成廢品“撿走”,鬧出了一場“烏龍”。在熱心市民的幫助下,巡邏交警最終成功追回了信號燈。
當日下午,馬鞍山交警雨山大隊民警在巡邏時,遇到過路市民反映情況,稱一名拾荒老人將擺放路邊等候更換安裝的信號燈裝上三輪車拖走了。得知情況后,巡邏交警立即駕駛警用摩托沿路查找,并在農貿批發市場路段將騎三輪車拉著信號燈的老太太攔下。
經了解,老人平時撿拾廢品賺錢,當天騎車出門發現路邊放著一個鐵疙瘩,就認為這是別人丟棄的廢品。老人隨后將信號燈裝上三輪車,興沖沖地準備拉到廢品站賣個好價錢,沒想到半路被交警攔了下來。通過民警耐心宣教,老人最終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當,當即承認錯誤并將信號燈送回原處。
警方提醒: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以及交通標志標線,否則將受到相應處罰甚至承擔刑事責任。彭進 記者 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