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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期間,騙子也是絞盡腦汁借“疫情”的名義實施犯罪活動。潁東區兩名男子,竟然冒充防疫人員借機盜取他人電子錢包。近日,潁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盜竊案,被告人杜某、王某犯盜竊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你好,我們是社區防疫人員。請你出示一下安康碼?!苯衲?月,在潁東區楊樓孜鎮某臨時卡點,兩名男子佩戴防疫志愿者袖章、掛著工作證,檢查過往行人。過路行人朱某某拿出手機時,因為操作失誤,無法顯示安康碼。上述兩男子以幫忙操作安康碼為由,取得朱某某的手機,并獲取相關密碼,之后,將朱某某支付寶中的余額轉到自己的電子錢包中。朱某某對這一切并不知情。
事發第二天,朱某某發現電子賬戶錢少了,遂報案。
經查,上述兩人王某、杜某為了謀財,冒充防疫人員盜竊他人電子錢包。兩人制作了防疫志愿者袖章和吊牌,尋找機會實施作案。截至案發時,被告人以上述方式先后盜竊被害人江某、楊某錢財共計22230元。
近日,潁東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根據刑法,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杜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予依法處罰;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到案后全部退贓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后,二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楚楠楠 通訊員 張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