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意見》正式印發。記者了解到,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以事后補助的形式,按20萬元/臺予以補貼,經本小區、本幢或本單元建筑物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建筑物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后,簽訂電梯加裝項目書面意向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不得安裝。
事后補助,按20萬元/臺予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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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意見中看到,加裝電梯的既有住宅需同時滿足四個條件:具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明;5年內未列入棚戶區(危舊房)、城中村改造范圍和計劃;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層以上(含4層)無電梯住宅;滿足建筑物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等有關規范要求。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資金(含運行使用、維護管理等費用)由共同出資的業主協商約定,并制定資金概算及費用籌集方案。加裝電梯的出資業主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市、縣(市、區)(含開發區,下同)兩級財政對非單一產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以事后補助的形式,按20萬元/臺予以補貼,市、縣(市、區)財政各承擔50%。
此外,合肥市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資助、技術服務等方式參與加裝電梯工作。申請人可將電梯轎廂投放商業廣告獲取的收益,用于電梯的維護保養、檢驗檢測、電梯安全綜合服務保險等。
“雙三分之二+雙四分之三”原則
申請人或代理人應當征求本小區、本幢或本單元全體業主意見,經本小區、本幢或本單元建筑物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建筑物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后,簽訂電梯加裝項目書面意向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不得安裝。
業主認為因加裝電梯侵犯其所有權和相鄰權等民事權益的,由業主之間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申請屬地社居委、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在制定方案階段,申請人或代理人應編制符合建筑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等規范標準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初步設計施工方案》《資金概算及費用籌集方案》《電梯后期運行維護保養分攤方案》等。上述方案經屬地社居委查驗后,由社居委在物業區域的顯著位置及本單元或本幢進行公示,并將公示情況電話告知所有業主,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業主無異議,社居委對方案予以確認;如業主有異議,應向社居委書面反饋。社居委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主動出面調解,幫助業主協調相關事宜。
有效期3年,業主不得阻撓、破壞施工
記者了解到,以單元為單位申請加裝電梯的,應不影響本幢房屋其他單元結構安全和安全疏散。加裝電梯不應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不應妨礙消防車操作和影響室外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加裝電梯應配備應急安保電源,確保緊急情況下電梯安全運行;應安裝具備運行參數采集、信息網絡傳輸、自動報警、實時通話、自動平層、視頻監控等功能的智慧電梯系統。同時,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影響城市規劃實施,減少占用現有綠化,降低對周圍相鄰建筑的不利影響,不得增加住宅使用空間。加裝電梯新增部分不再另行測繪,不計入各分戶業主產權面積,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
申請人是加裝電梯日常運行管理的責任主體,應協商約定1名業主作為電梯日常使用管理者,履行管理義務,其他申請人共同承擔安全管理責任。未確定日常使用管理者的電梯不得使用。
據悉,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記者 沈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