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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經一事長一智”,因酒駕被處理過的駕駛員,通常會痛定思痛,認真掂量違法行為需要付出的沉重代價。但在近日馬鞍山交警機動大隊查處的酒駕司機廖某某卻是個特例,兩年前因酒駕被交警處理過,好不容易重新考取了駕駛證卻又“舊病復發”,明明車上有未喝酒的朋友可以幫助其開車,可他偏偏執意要“二次酒駕”。
3月4日,機動大隊組織警力開展零點夜查行動,針對性開展深夜凌晨重點時段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0時50分許,一輛黑色轎車由西向東駛向雨山東路酒駕查緝點駛來,在距離查緝點100米處時該車輛停滯不前。鐵騎隊員多次示意其進入查緝點接受檢查,但該車駕駛人廖某某始終無動于衷?,F場鐵騎隊員立即上前靠近該車,廖某某自知無法逃脫只好配合檢查。車門打開,車內散發出濃烈的酒氣,初步判定廖某某存在酒駕嫌疑。隨后,現場民警對廖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其結果為4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面對現場民警的詢問,駕駛人廖某某顯得追悔莫及。經警務系統核查,廖某某在2020年4月因酒駕被交警部門處理過,2021年11月才重新考取了機動車駕駛證。據同車人員陳述,車內后座中有一朋友并未喝酒,可以幫其開車回家,但廖某某自以為沒事,不會再被查的僥幸心理作祟,非要“執意”二次酒駕,最終結果是難逃處罰。
據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廖某某因二次酒駕將被處以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并處10日以下行政拘留。
大皖新聞記者 金學永 通訊員 范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