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記者從銀保監會發布的《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獲悉,《辦法》擬要求,理財公司應在理財產品設計階段合理設計認購和贖回安排,強化開放式理財產品巨額贖回的事前監測、事中管控與事后評估,同時應持續做好低流動性資產、流動性受限資產和高流動性資產的投資管理。
在理財市場將迎來新規的同時,一則關于“未設立理財子公司的銀行或不能新增理財投資”的消息,也牽動理財市場的神經。有業內人士分析,對尚未成立理財子公司的銀行而言,或需要通過積極爭取理財子公司牌照、與其他銀行合資成立理財子公司和理財業務轉向代銷模式的方式來謀求發展,此外,提醒投資者,隨著理財產品即將全面凈值化,今后購買理財產品要更加謹慎,如果追求相對穩定的收益,需要降低收益預期;如果追求更高的投資回報,則要承擔相應的風險。
同一公司理財產品、自有資金間禁止相互融資
銀保監會于9月8日發布《辦法》,對理財產品流動性管控進行明確與規范。“《辦法》有助于完善理財公司規則體系、督促理財公司完善流動性管理機制、提高管理能力,助力推動理財產品凈值化轉型。”某商業銀行資深宏觀分析師表示,對市場來說,推動理財機構加快完善內部治理,加強理財產品流動性管理,防范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有利于維護市場穩定、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半年報告(2021年上)》顯示,截至6月底,理財公司已獲批籌建28家,存續產品6402只,存續規模10.01萬億元,占全市場的比例達到38.80%。從存續規模來看,理財公司已超越股份制銀行成為市場第一大類機構類型,崛起成為理財市場主力軍。
招商證券廖志明團隊指出,有關理財公司流動性風險管理方面沒有統一的要求,因此《辦法》順勢出臺。其中,《辦法》對理財產品流動性管控進行明確與規范,拉平了銀行理財投資運作監管要求與公募基金的差別。
此外,對理財產品之間的融資進行限制,理財公司本公司理財產品之間、理財產品與其自有資金之間不得相互進行融資,理財公司及其關聯方不得為理財產品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擔保,銀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招商證券廖志明團隊提醒,《辦法》禁止理財公司產品間融資以及與自有資金的融資行為,預計將加大季末理財規模沖存款的難度,也容易導致季末債市波動。
地方性小型銀行或將受到較大影響
理財市場將迎來新規的同時,一則關于“未設立理財子公司的銀行或不能新增理財投資”的消息,也牽動理財市場的神經。“基本定了,只是執行時間不確定。”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小銀行的現有理財會逐步消化,未來可能會回歸信貸,或者代銷理財。不過,也有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暫未接到相關通知。
記者注意到,相對全國銀行金融機構而言,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等類型地方性機構數量眾多,占比超50%。不過,截至6月底,在獲批籌建的28家理財子公司中,鮮見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等地方性機構的身影。具體來看,國有大行理財子公司6家,中外合資理財公司4家,股份制銀行理財子公司11家,城商行理財子公司6家,農商行理財子公司1家。
記者了解到,《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提出,理財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10億元人民幣,且是一次性實繳資本;此外,在《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中進一步提高了理財子公司的準入門檻,主要有兩點要求:一是凈資本不得低于5億元人民幣,且不得低于凈資產的40%;二是凈資本不得低于風險資本的100%。對于眾多地方性小型銀行來說,成立理財子公司的門檻過高。
“如果未設立理財子公司的銀行不能再新增理財投資,很多地方性小型銀行則會受到較大影響,不僅理財業務收入將大幅下降,相關工作人員也將面臨就業問題。”融360數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師劉銀平分析,尚未成立理財子公司的銀行將面臨三方面選擇:一是積極爭取理財子公司牌照,二是與其他銀行合資成立理財子公司,三是理財業務轉向代銷模式。
全部理財存量整改任務已完成近七成
資管新規過渡期進入倒計時階段,銀行理財產品存量整改的情況如何?銀保監會官網于9月7日發布的《中國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答記者問》中提到,截至7月末,全部理財存量整改任務已完成近七成,預計今年年底前絕大部分銀行機構可完成整改。同時,理財業務按照監管導向有序轉型,結構不斷優化,凈值化轉型力度加大,風險持續收斂。
“資管新規要求銀行理財產品全部改為凈值型,但現在產品的量很大,銀行整改的壓力很大。”有銀行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預計未來銀行理財產品將往長周期、低收益的方向發展。
“隨著理財產品即將全面凈值化,今后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要更加謹慎,如果追求相對穩定的收益,則需要降低收益預期;如果追求更高的投資回報,則要承擔相應的風險。”劉銀平提醒道,隨著資管新規過渡期的結束,凈值型產品成為市場主角,預期收益型產品將徹底退出,屆時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業績比較基準將沒有太大意義,主要看產品的實際凈值波動、階段性凈值漲幅。(記者王楚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