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判定敲詐勒索行為:
指行為人以惡害相通告,使對方產生恐懼心理,對方基于恐懼心理而交付財物的行為。
敲詐勒索的構成要件如下:
(資料圖)
1.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
二、找法網提醒您,敲詐勒索構成犯罪,符合以下緩刑適用的條件的,應當宣告緩刑: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三、敲詐勒索罪的追訴時效一般情況下為五年,最長不超過15年。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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