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精致美好的容顏,年輕健康的體態,已成為大多數人的追求,醫美消費市場也正隨之迅速發展,許多人都有志于加入這項“美麗”事業,但稍有不慎就可能事與愿違。
5月7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消保委姜山消保分會收到了這樣一起投訴,某美容培訓機構學員實操過程中相互“練習”慘遭毀容,協商理賠不能達成一致,進而投訴至姜山消保分會尋求幫助。
2007年出生的李某,跟隨父母從貴州來到寧波,現輟學在家,打算學習一些技術為將來找工作打基礎。李某通過網絡廣告,找到鄞州區某美容培訓機構學習微整形,并與培訓機構簽訂合同,先后繳納了1萬元學費,選學課程為“時尚新娘跟妝+紋繡全能”。
在基礎理論課程中,培訓機構工作人員大力推銷美容產品,并誘導學員購買,李某前后相繼支付5000余元購買該機構美容產品。一周后,培訓機構安排學員進行實操練習。而練習的方式,就是學員在彼此之間的臉上互相“練手”,進行各項微整形項目實操。而不幸的是李某在進行一項眼眉部位注射玻尿酸的實操中,出現不適反應,瘙癢紅腫,慘遭毀容。
李某逐漸感覺這家培訓機構不正規,學不到真正的技術,即要求退還全部學費,并賠償損失。培訓機構態度很是強硬,認為有培訓合同在前,風險告知在后,對李某的訴求不予理睬。無奈之下,李某只好向姜山消保分會求助。
姜山消保分會接訴后迅速開展調查,了解相關情況后得知,該糾紛是在求職培訓期間,求職人員在購買培訓機構推銷商品時使用產生人身損害所致。工作人員以人民調解方式向機構負責人講解相關法律法規,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律保障等,最終經調解,該機構負責人同意全額退款學費1萬元,補償被損害人李某美容修復費用等6000元,并于5月15日給付履行到位。目前,工作人員就該美容培訓機構的相關涉嫌違法行為進行資料歸整,準備轉交相應行政監管部門處置。
對此,姜山消保分會提醒,消費者要盡量選擇證照齊全、信譽良好、實力雄厚的美容培訓機構,不要輕信網絡上的廣告信息,以免上當受騙。(鄭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