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陽讀者張女士向“遼沈幫幫幫”投訴,購買的華日藍藍部落家具,晚交貨20天,合同內約定、營業員承諾的賠償卻不給了,你們的誠信哪里去了?
2020年12月2日,張女士在鐵西紅星美凱龍商場4樓看中一款床,是華日家具的品牌,當場就通過微信付了全款,共計8274元。雙方約定,于2021年4月30日送貨上門安裝。
今年3月26日、4月17日、4月20日,張女士曾分別就家具能否按期到貨通過微信詢問售貨員,得到的答復都是貨還沒有到沈陽,貨到時一定會通知的。
這期間,張女士購買的床墊早已到貨,“從付款到收貨,時間長達5個月,孩子就是用不上。直到4月30日,我仍然沒有收到家具。”
5月9日,張女士再次聯系華日家具售貨員,得到的答復是:會按照合同逾期延遲付貨給賠付。
5月20日,家具終于到貨了并進行了安裝。張女士就逾期交付賠償一事與華日家具售貨員聯系,但得到的答復是,“其間有不可抗力,不能賠付。”
“之前還和我說有賠付,貨到了之后就又說不能給賠付了,就這樣不講誠信嗎?”張女士氣憤地說道,5個多月的時間,華日家具沒有理由延遲交付,要求賠付是顧客的合理訴求。
張女士給記者拿出《定貨單》,在“購貨須知”一欄中寫明:顧客與供貨方簽訂協議后,雙方應嚴格遵守;購貨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供貨方逾期交貨的,購貨方可要求供貨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式為:貨款金額的1%×逾期天數,違約金額不超過定金的兩倍。
昨日,記者電話聯系藍藍部落家具店,對方以無法核實記者身份為由拒絕調解。下午5時,記者趕到鐵西紅星美凱龍,找到已經搬遷到五樓的藍藍部落家具店,詢問對方拒絕賠付的理由,售貨員稱,“讓顧客自己到店里來問,我不接待你,不對你的提問做出回答。”記者將此事反映給紅星美凱龍的顧客接待中心,請求幫助協調解決。(記者金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