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晚,江西豐城的市民鄒紹軍在超市里購買了一些“貢好食”牌蛋黃酥。8月3日,他打開兩個蛋黃酥的包裝,發現均出現了發霉的現象。
鄒紹軍立刻與該品牌方取得了聯系,提出對方應當按相關規定賠償自己1000元,品牌方卻以他索賠金額過高,懷疑其存在故意騙賠的可能,拒絕了這一索賠訴求。
8月4日,鄒紹軍在新浪黑貓平臺上投訴了此事,希望能夠得到賠償。8月6日,瀟湘晨報《滿哥維權》記者聯系上了鄒紹軍。
依法索賠千元卻遭拒絕
8月6日,鄒紹軍接受瀟湘晨報記者采訪時說,自己于7月27日晚購買了一些蛋黃酥。8月3日,他打開其中兩個蛋黃酥的包裝,卻發現兩個蛋黃酥均有發霉的跡象。鄒紹軍給瀟湘晨報記者發來的圖片中,蛋黃酥包裝上印有“20210515”的生產日期,還在保質期內,但蛋黃酥中心位置則覆蓋了一層白色絨毛狀物體,疑似有發霉跡象。
“其他的蛋黃酥都沒事,就這兩個發霉了。我當天下午就與品牌方取得了聯系,提出1000元索賠。”鄒紹軍稱,之所以索賠千元,是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但對方認為他故意騙賠,“還對我說,如果發現我動了手腳,將會依法進行追責。我實在是委屈,也不會傻到去做違法的事。”
鄒紹軍說,“貢好食”蛋黃酥的品牌方為長沙市貢好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廠家是湖南省匠人心食品有限公司。目前,他已經向市監部門投訴此事,在依法索賠的同時,希望品牌方為其不當言論道歉。
品牌方:如果質量確實出問題會賠償
8月6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系上“貢好食”蛋黃酥品牌方相關負責人曾澤云。他就此事回應說:“我和他(鄒紹軍)進行過交流后,主動提出‘一賠十’的方案,但被對方拒絕了。”
“他堅持索賠1000元,我讓他提供證據,因為光憑兩張圖不能完全證明我們的產品質量出現了問題,不排除他將包裝袋打開后等著蛋黃酥發霉,然后再來索賠這種情況。我問還有沒有其他的蛋黃酥,他說沒有了,問是否保留了小票,也說沒有。況且,廠家生產一批產品大概有二十萬個,為什么其他的產品都沒有質量問題,偏偏就他那兩個出事了呢?”曾澤云對此事提出質疑。
曾澤云同時表示,鄒紹軍的舉動也讓他覺得“來者不善”:“一般消費者碰到產品質量問題來投訴,至少都會保留好小票這些基本證據,并且協商怎么賠償,他上來就直接索賠1000元。我問他,購買蛋黃酥花了多少錢,好直接進行‘一賠十’的補償,他說他不記得了,給人一種他就是沖著1000塊錢來的感覺。”
曾澤云向瀟湘晨報記者解釋,公司內部都有相應的賠償制度,如果產品質量確實出現了問題,公司還會對消費者作出額外賠償:“在確定了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我們公司除了對消費者進行‘買一賠十’的賠償,還會額外給消費者寄一些公司的其他產品以表歉意。”
曾澤云提出,希望鄒紹軍走法律途徑來維權,同時自己也會用法律來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我建議鄒紹軍走市監部門鑒定,因為這是他的權利。我還勸他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不能得。如果確實是產品質量出現了問題,我們會依法對鄒紹軍進行賠償,同時追究生產廠家的責任。如果產品質量沒有問題,出現‘貍貓換太子’的行為,那么他的做法損害了公司的利益,我們也會追究他的責任。現在是法治時代,一切以市監部門的鑒定結果為準。”
律師建議
以市監部門鑒定結果為依據
湖南省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認為,在“確定蛋黃酥確實存在質量問題”這一前提下,鄒紹軍可以向超市、品牌方或者生產廠家這三方中任意一方要求索賠。品牌方如果授權給廠家生產商品,也要對質量有所把控。
“現在鄒紹軍已經拿出了發霉的蛋黃酥證明產品有質量問題,品牌方或廠家如果要證明是消費者自己故意造成產品出現問題,也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如果拿不出證據,就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關規定來進行賠償。”
針對鄒紹軍索賠1000元是否合法這一點,劉明律師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如果食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最低賠償是1000元,是沒有問題的。
劉明律師同時表示,如果鑒定結果表示蛋黃酥質量沒有問題,同時有證據證明鄒紹軍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品牌方和廠家也可以追究鄒紹軍的責任,因為該行為輕則構成民法上一種侵權的行為,重則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侵犯了品牌方和廠家的商業信譽。(實習記者王胤期記者向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