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一贈二、全場三折起、購物抽獎……又到年終歲末,市場上各種商業促銷活動不斷,或打折扣或搞返券,花樣百出,在很大程度上激發消費者的購物熱情。但從記者梳理以往節日投訴的情況來看,少數經營者利用各種時節消費心態設置消費陷阱。那么,消費者應該如何理智消費不被忽悠?在各種促銷活動中又隱藏著什么消費陷阱呢?
陷阱一:促銷打折
市民余先生在逛街時,看到一商場正在搞促銷打折活動。于是,他進去看中了一件標明原價為498元的夾克,因打5折,只要249元。余先生覺得衣服很合身,而且挺實惠,立即買了一件。回到家后,他女兒在網上一查,余先生才發現衣服的原價就是商場打折后的價格,這樣打折的方式,讓他感到上當受騙了。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要警惕商品的價格,防止實價虛標,或者明降暗升。比如,有的商家會在節假日期間抬高商品標價,然后打五折甚至一折,消費者以為得到實惠,其實價格并不比平常低。
“要冷靜面對打折促銷的活動,因為天上不會掉‘餡餅’。”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廣州消委會”)表示,消費者要理智參與商家的促銷活動,不要一味追求價格折扣,要考慮促銷商品是否符合自己需要,避免受到促銷誤導沖動購物,做出超出消費能力和實際消費需要的購買行為。
陷阱二:返券促銷
何小姐在時裝店選購衣服時,店員告訴她,公司正在開展“滿300返200”返券促銷活動。她爽快地購買了1200多元的衣服,于是她拿到了800元的返券。事后,店員告訴她,這些返券只限一些衣服的飾品才能使用。她表示,后悔當初聽信了服務員的宣傳,沒想到商家會出這樣的“損招”。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一些特殊期間或節點,許多商場都會開展“購滿多少返現金多少”等返券促銷活動。商家提供的返券在使用上常見的有以下幾種限制,如:返還的購物券只限在一定區域內使用,不可全場通用。返券必須在一定時間內使用完畢,逾期作廢,有的返券必須再付一定現金方能使用。
“要正確認識返券類促銷活動,避免落入經營者設下的循環消費圈套。”廣州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面對商家的返券促銷活動,一定要仔細咨詢清楚活動細則和用券條件,根據商場的活動細則仔細測算出商品的實際折扣,注意返券使用范圍和期限,避免掉入“券中券”、“循環消費”等陷阱。
陷阱三:清倉噱頭
“遇到線上線下交替促銷時,消費者要擦亮眼睛,尤其是服裝鞋帽類商品。”多位業內人士透露,服裝鞋帽類商品,新品一般不會打五折,但如果是老款則會出現五折甚至更低折扣,這是商家為了清倉,減少庫存壓力。為了回籠資金,此時往往線下打折促銷力度會更大。
此外,還有一些商家利用消費者不了解相關法規,打出“特價商品,概不退換”“物品丟失,概不負責”“本店擁有最終解釋權”等店堂告示或聲明,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環節上,增加了不公平交易條件或不合理的規定。
廣州消委會稱,經營者無論以多低的價格出售商品,都不能推卸對售出商品的“三包”責任,也不能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更不能免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所規定的經營者應盡的義務。因此,消費者在遇到商家出示這些不平等規定時,要理直氣壯地拒絕。
提醒:要理性消費杜絕沖動
消費者如何避免踩“坑”?廣州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各種節日期間或年末時節,更要理性消費,面對這些打折銷售的產品,消費者最好提高警惕,認清是否合適自己的購物需求,不要購買自己不需要的打折商品。
廣州消委會表示,不論是通過實體店購物還是網絡購物,都不要輕信商家的表面宣傳。特別是在大批量購買物品時,在付款環節,要注意核對一下所購物品數量與付款單是否相符;付款價格與經營者標明的價格是否相符。
同時,要提高維權意識,購物后要主動索取購物憑證,經營者有額外承諾的要索取書面承諾,或寫入合同。若假日促銷活動有贈品的,應及時向商家索要贈品的保修單據,一旦贈品出現質量問題或假冒偽劣情況,消費者不要忍氣吞聲,應持憑據依法維權。(記者馬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