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途中損壞物品,物流公司讓消費者直接聯系商家協商解決。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深晚記者報料,自己網購的商品在運輸過程中損壞了,經過2個余月的溝通無果,最終物流公司讓李先生可自行聯系賣家協商解決。李先生覺得,這種處理結果自己沒辦法接受。
今年1月初,市民李先生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了5箱白酒,經過3天時間的運輸,商品在1月9日送達深圳,但因部分商品損壞,李先生未能成功取件。
“配送人員告訴我,5箱酒在運輸途中摔壞了3箱,只剩2箱是完好的,建議我可以先查收2箱。”于是,3箱摔碎的酒品被李先生以破損為由拒收了。通過李先生提供的京東物流單號,深晚記者看到,在1月9日20時17分,物流信息顯示“快件派送不成功,原因包裹破損”。
原以為商品會以物流公司賠償或商家重新發貨的形式解決,未曾想2個月時間過去,李先生仍未拿到剩余的3箱酒品。深晚記者看到,物流信息顯示,1月11日至1月30日期間,該快件信息多次顯示“派件中”“疑難件”等進展。而在2月1日14時32分,該快件顯示已被本人查收。
李先生告訴深晚記者,自己沒有收到物流平臺任何聯系電話,除了那2箱前期查收的酒品外,沒有收到其余任何快件。
據了解,自1月9日后,李先生也多次通過多種渠道多方與京東物流平臺聯系,但皆未能妥善解決。3月4日,京東方面向李先生表示,由于該訂單是消費者直接支付給寄件方,消費者與物流公司間未形成合同關系,消費者可聯系寄件方重新發貨或尋求相關金額的賠償。
對此,李先生表示無法接受。“商品是物流公司損壞的,并非寄件商家損壞,這種過錯不應該由消費者來承擔解決。”李先生說。
深晚記者也通過京東物流官方客服電話咨詢快遞運輸損壞的解決方法。京東物流方面表示,平臺負責訂單運輸,運輸途中產生的損失平臺已經理賠到寄件方,是理賠到賬的狀態,相當于訂單已經完成了,后續由商家給消費者補發或者賠款,并建議消費者咨詢商家后續狀況。平臺也將催促商家及時處理。
隨后,深晚記者也通過國家郵政局申訴專用電話12305進行咨詢,人工客服在了解相關情況后表示,情況登記后,會交由工作人員調查跟進之后,再給出結果。
京東物流方面的做法,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呢?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羽表示,該行為涉及運輸合同違約、買賣合同履行等法律問題,但未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
王羽建議,消費者可向商家主張權利,消費者與商家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消費者可以向商家要求重新發貨或者申請退款。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在商品簽收前,貨物損壞或損毀的責任由商家負責,消費者可以申請延遲收貨,同時要求賣家重新發貨,如果賣家未能及時重新發貨,消費者可以要求一定賠償,也可以向賣家申請退款。(記者 李超實習生 譚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