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日前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樂扣樂扣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樂扣樂扣或當事人)因生產不合格產品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所售高壓鍋被檢測不合格
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上海樂扣樂扣此次被北京市輕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一站抽檢的“LOCK&LOCK 高壓鍋(7L)”產品存在“符合性聲明中未注明有限制性要求的物質名單及其限制性要求不符合GB4806.18.4”和“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符合GB15066-2004 8.3”,以及“無廠址無郵政編碼不符合GB15066-2004 8.3”問題而被檢測為不合格。
據悉,該批次產品是上海樂扣樂扣委托浙江尚廚炊具有限公司在2019 年進行生產的,總共數量為88個。到目前為止,累計銷售73 個,庫存15個。上海樂扣樂扣對庫存的產品已經進行了整改并加入了符合性聲明。此批“LOCK&LOCK 高壓鍋(7L)”自開始銷售至今為止銷售收入(含稅)為人民幣16021.31 元,銷售成本(含稅)為人民幣14564.23 元,銷售毛利(不含稅)為人民幣1289.18元。上海樂扣樂扣已經銷售的該批“LOCK&LOCK 高壓鍋(7L)”的最低銷售價格是人民幣219.47 元,依此計算庫存15個的貨值金額是人民幣3292.05元。該批次不合格產品貨值金額為人民幣19313.36 元,違法所得為人民幣1289.18元。
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工業產品,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的規定,構成了銷售不合格產品的行為。
依據相關規定,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樂扣樂扣罰款19313.36元,沒收違法所得1289.18元,并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
年初剛因銷售不合格拉桿箱被罰3.9萬余元
這已經是今年上海樂扣樂扣第二次被罰。1月,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樂扣樂扣貿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此次被蘇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抽檢炫彩拉桿箱(LTZ956GOD)存在“塑料硬箱箱面耐落球沖擊性能項目不符合QBZT2155-2018標準”問題而被檢測為不合格。當事人對檢驗結果提出了異議并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復檢申請。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處在受理了當事人提出的(旅行箱包)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異議申請后組織了復檢,并在2021年4月6日將(異議處理通知書[2021]第20210222號)送達當事人,復檢結果為不合格,維持原檢驗結果。
依據相關規定,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罰款3.9萬余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此前被多次處罰 涉以次充好、虛假宣傳等
中國質量新聞網經統計發現,上海樂扣樂扣近年來已經多次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滬市監閔處〔2020〕122020000043號顯示,該公司因“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0.2159萬元,罰款0.6725萬元,責令改正。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4月23日。
滬市監閔處字(2019)第122019007991號顯示,該公司因“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0.46069萬元,罰款1.251308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19年9月29日。
滬市監閔處字(2019)第122019007333號顯示,該公司因“生產、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0.5425萬元,罰款1.5914萬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處罰決定日期為2019年8月21日。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樂扣樂扣貿易有限公司2004年7月成立,注冊資本343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KIM YONG SUNG。公司由樂扣樂扣株式會社全資控股。(閆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