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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倡導文明祭祀新風,減少中元節焚燒香、蠟、紙錢及燃放孔明燈等對環境質量的影響,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8月29日,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布2023年中元節禁燃祭祀品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中元節期間(2023年8月29至8月30日),在六城區及靈川縣八里街片區范圍內嚴禁焚燒香、蠟、紙錢等祭祀品,禁止亂擺亂賣、亂燃放孔明燈和煙花爆竹。
二、中元節期間,六城區及靈川縣八里街片區范圍內因擅自焚燒香、蠟、紙錢,擅自燃放孔明燈和煙花爆竹造成環境污染,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特此通告。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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