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亞太藥業三季報預虧 投資者訴訟索賠已被法院立案)
據亞太藥業(002370)10月14日披露的2021年三季度業績預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公司歸母凈利潤虧損9000萬元至10000萬元,扣非凈利潤虧損12000萬元至1300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和2020年,亞太藥業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為-19.4億元、-1.43億元,已連續兩年虧損。
此外,亞太藥業在10月9日發布的公告中稱,公司控股股東亞太集團及一致行動人因與銀行產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多次被公開拍賣持有股份,公司存在控股權發生變更的風險。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上市公司控股權發生變更不影響投資者訴訟索賠。
2021年4月21日,亞太藥業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經查明,2015年底,亞太藥業收購上海新高峰生物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新高峰”)100%股權,上海新高峰成為亞太藥業全資子公司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然而,在2016-2018年期間,上海新高峰在未開展真實業務的情況下,確認來自江蘇三和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戶的銷售收入,并通過樂清市醫臨健康醫療基金會等第三方主體實現資金流轉,致上海新高峰虛增利潤分別達3351.73萬元、7370.78萬元和6687.03萬元,分別占亞太藥業同期披露利潤的11.65%、31.08%及27.7%。上述財務數據納入亞太藥業合并報表后,導致亞太藥業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亞太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亞太藥業董事、上海新高峰董事長兼總經理任軍、時任亞太藥業董事長及總經理兼任上海新高峰董事陳堯根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其余15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罰款。
與此同時,由于任軍及陳堯根違法情節嚴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二人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
證監會浙江證監局對亞太藥業行政處罰的下達意味著投資者民事索賠訴訟流程已開啟。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指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是于2017年4月22日至2019年12月24日期間買入亞太藥業(002370)、亞藥轉債(128062),并在2019年12月25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訴訟索賠征集。
記者從劉鵬律師處還了解到,9月22日,杭州中院以示范性案例形式已開始受理投資者訴亞太藥業(002370)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案件不僅包括了股票索賠案件,還涉及可轉債索賠。該案件或將是法院正式受理的國內首例可轉債虛假陳述投資者索賠案。
記者 李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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