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早間,高樂股份(002348.SZ)披露大股東新鴻輝實業協議轉讓所持4.54%股份的公告,轉讓完成后,該股東持股由持股10%降至5.46%,該股東及一致行動人的合計持股比例由44.17%降至39.63%。
股票質押成為協議轉讓這是持股方缺銀子還是因其他資本運作安排前做的利益安排?
公告信息顯示,高樂股份10月28日收到大股東普寧市新鴻輝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鴻輝實業)的通知,因其在海通證券的股票質押合約已到期待購回,根據《上市公司流通股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暫行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關于通過協議轉讓方式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違約處置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引(2020年修訂)》等相關通知和規定,新鴻輝實業于當日與李軒(即受讓方)及海通證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對上述股票質押采用協議轉讓方式進行處置,新鴻輝實業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其持有的高樂股份4304.46萬股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4.54%。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關注到,新鴻輝實業與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普寧市園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普寧市新南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和楊廣城為一致行動人,五方共持有高樂股份44.17%的股份,本次轉讓完成后,五方合計對高樂股份的持股比例降至39.63%。
轉讓價款合計5854萬元。根據轉讓協議,雙方確認轉讓價格為本轉讓協議簽署日前一交易日標的股份收盤價格的70.47%,即1.36元/股,轉讓股份數4304.46萬股,據此計算轉讓價款共計5854.0656萬元。
(責任編輯 張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