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證監會十個月的調查,*ST浪奇(000523)“存貨門”真相浮出水面。11月11日晚間,*ST浪奇發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ST浪奇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一、*ST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ST浪奇《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62.34億元,虛增營業成本60.24億元,虛增利潤2.10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518.07%;《2019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66.51億元,虛增營業成本64.50億元,虛增利潤2.01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56.57%。
二、*ST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存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ST浪奇《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存貨金額為9.56億元,《2019年年度報告》虛增存貨金額為10.82億元。
三、*ST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對此,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ST浪奇給予警告,并處以4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傅勇國、時任總經理陳建斌等7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罰款。以上擬罰款合計1405萬元。同時,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傅勇國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鑒于證監會預處罰已下達,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ST浪奇暫定為兩個索賠條件:(1)凡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間買入*ST浪奇,并在2020年9月27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2)凡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期間買入*ST浪奇,并在2021年1月8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ST浪奇“存貨門”事件發生后,公司已有多名相關人員被調查。此前,傅勇國因涉嫌嚴重職務犯罪被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逮捕決定,陳建斌、王志剛因涉嫌職務違法被監察機關立案調查,鄧煜、黃健彬等人涉嫌挪用資金罪被廣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11月11日,*ST浪奇還公告稱,廣州中院裁定批準《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并終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將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如果公司順利完成《重整計劃》的執行,將有助于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若公司不能執行或者不執行《重整計劃》的,公司將被宣告破產。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業績方面,*ST浪奇2020年度巨虧44.83億元。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繼續虧損1.14億元。
記者 肖宏娟
掃碼報名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