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存貨消失”案轟動市場的*ST浪奇(000523) 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ST浪奇因大幅虛增營業收入等問題,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被處以1405萬元的罰款,時任董事長傅勇國被10年證券市場禁入。
至此,*ST浪奇涉嫌財務造假及利益輸送一事已水落石出。經查明,廣州浪奇及相關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一是,*ST浪奇通過虛構大宗商品貿易業務、循環交易乙二醇倉單等方式,2018年報虛增營業收入62.34億元,虛增營業成本60.24億元,虛增利潤2.1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518.07%;2019年報虛增營業收入66.51億元,虛增營業成本64.50億元,虛增利潤2.01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56.57%。
二是,*ST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存貨。廣州浪奇將部分虛增的預付賬款調整為虛增的存貨,并通過上述方式,兩年期間虛增存貨金額合計20.38億元。
三是,*ST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假借對外采購的名義,輸送資金給關聯方。
依據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ST浪奇給予警告,并處以450萬元罰款;對傅勇國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陳建斌、王志剛、鄧煜、黃健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陳文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王英杰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上述罰款金額合計1405萬元。
此外,傅勇國作為廣州浪奇時任董事長,直接組織、策劃、領導了涉案違法行為,其行為直接導致廣州浪奇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情節較為嚴重。對傅勇國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廣東證監局的調查結果,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認為,凡是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間買入*ST浪奇股票,且截至2020年9月27日仍持股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6666)報名,參與索賠。
*ST浪奇還因信披違規被立案調查、公司相關人員涉嫌刑事犯罪等情況,導致公司陷入嚴重的債務危機與經營困境。在公司信披造假期間,股價最高時達到8.57元/股,存貨丟失案爆發后,股價持續下跌,最低時僅有1.97元/股,跌幅超過77%,給投資者帶來巨大損失。面對公司已資不抵債的境況,律師建議投資者盡早加入索賠隊伍挽回損失。
記者 許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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