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14日訊 昨日,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1年化妝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
通告顯示,根據2021年青海省化妝品監督抽檢計劃,本期抽檢產品共86批次,經檢驗,標示為揚州晶品日化有限公司生產的護發素(生產日期:2020年05月05日、規格:35ml)、去屑洗發露(生產日期:2020年12月26日、規格:50g)、滋潤沐浴露(生產日期:2020年12月26日、規格:50g);揚州市欣揚日化有限公司生產的馬鞭草沐浴露(生產日期:2020年09月28日、規格35ml);揚州市佳麗日化廠生產的沐浴液(生產日期:2020年10月、規格:30g)、洗發液(生產日期:2020年10月、規格30g)等6批次化妝品被檢出甲基氯異噻唑啉酮和甲基異噻唑啉酮與氯化鎂及硝酸鎂的混合物(甲基氯異噻唑啉酮:甲基異噻唑啉酮為3:1)不合格。
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強調,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化妝品,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被抽樣單位)立即停止經營,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