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間,鵬欣資源(600490)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至此,鵬欣資源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上海證監局調查完畢。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間買入鵬欣資源,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經查明,2018年7、8月間,鵬欣資源子公司鵬欣剛果金(鉆)礦石交易中心(以下簡稱“PCTC”)與VICENT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VICENT”)簽訂《銅礦石銷售合同》,合同雙方辦理了117.06萬噸礦石交割,金額6098.54萬美元。公司在2018年三季報中確認了相應營業收入5257.36萬美元(不含稅)。雙方辦理交割后,VICENT未付款,也未運走礦石。
2019年2月,PCTC與VICENT簽訂《銷售退貨協議》,約定退回前述交易的礦石,與前述銷售合同相關的雙方債權債務關系全部終止,同日,雙方簽訂《礦石交割單》退回礦石。
鵬欣資源對應沖減前期已確認的收入,涉及沖減營業利潤2.58億元,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報表利潤總額的74.68%。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銷售退貨協議》。
上海證監局依法擬決定:對鵬欣資源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公司時任總經理兼PCTC負責人何寅、時任董事長樓定波、時任董秘儲越江、時任財務總監李學才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罰款。
公告顯示,今年11月25日,上海證監局對鵬欣資源、樓定波、何寅、儲越江、李學才、鵬欣集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除了未按規定披露簽訂上述《銷售退貨協議》的事項外,鵬欣資源還未按規定披露2017年8月簽訂合伙協議的事項。另外,2021年1月29日,公司控股股東鵬欣集團持有的公司4.16億股股份被法院司法凍結。公司在知悉上述凍結事項后,未及時發布臨時公告進行披露,直到解除凍結后才一并于2021年3月16日進行披露。
業績方面,鵬欣資源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21.57億元,同比增長3495.7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118萬元,去年同期虧損901.5萬元。
記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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